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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召开“醉驾入刑”研讨会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6月02日作者:网易

      2011年5月30日下午,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明德楼601室国际学术报告厅召开“醉驾入刑”法律问题研讨会,参会嘉宾有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、、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韩玉胜教授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教授、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、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韩冰律师、京都律师事务所韩嘉毅律师、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张燕生律师等,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主持。

  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(八)实施以来,有关醉驾入刑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高晓松醉驾案、“因公醉酒”案、醉驾“情节严重”说等等新闻报道使公众大有“乱花渐欲迷人眼”的迷惑感。为准确理解和宣传法律规定精神,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针对“醉驾入刑”这个法律热点问题举办了本次研讨会。参会嘉宾就醉驾入刑的定罪标准、醉驾入刑是否应考虑情节后果、追究醉驾人刑事责任的程序问题、醉驾的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、醉驾入刑的司法成本及执法中的现实困境等问题,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。各位发言嘉宾基本赞成醉驾入刑,但同时认为在立法上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。在法律的具体适用上,大致上分为两个阵营。一方认为应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字面含义理解和适用。另一方认为应全面考虑刑法的相关规定和立法精神,在具体适用时应考虑具体情节和各方面因素,准确的定罪量刑,以便更好发挥刑法的作用。

  “醉驾入刑”在近期社会上产生的大讨论说明法律观念已经深入民心,已经深入民生。是公众积极参与司法改革进程的结果。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做好法律职业培训、技能培训的过程中注重自身社会责任,关注社会热点法律问题。此次研讨会的举办,正是基于此种考虑。律师学院还将定期针对法律热点举办研讨会。